常建协[2012]05号
关于评选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今年我会组织开展了一些有意义、受会员单位欢迎的活动,为进一步搞好协会工作,年底将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1、服从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2、遵守协会章程,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今年无亏损; 4、公司管理规范,对工地、工程管理到位,全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诚信经营,信守合同无合同纠纷,无拖欠工资等现象; 6、遵守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规,无超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串标、围标等不良行为; 7、积极参加协会公益活动,社会信誉良好; 二、先进协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科学发展观; 2、努力学习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高; 3、热爱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圆满完成协会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4、热忱为会员单位服务,为企业反映诉求,排忧解难; 5、遵守职业道德及行业规范,公正廉洁; 三、评选办法 1、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均由各区、县(市)协会提名推荐,市直企业由市协会推荐; 2、根据提名,由市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电话会议)讨论决定; 3、请各区、县(市)协会将评选结果于2012年12月21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
常德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 五 日
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名额分配
县市区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说明 武陵区 4 1 鼎城区 2 2 汉寿县 2 2 桃源县 3 2 临澧县 1 1 澧 县 2 1 石门县 2 2 安乡县 2 2 津 市 2 2 市 直 6 5 其 他 2 2 合 计 28 22
原文件下载:关于评选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协会工作者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