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第一批 “湖南省优质工程” 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建协﹝2014﹞1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第一批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及时间 (一)凡我会会员企业施工的,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间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我省境内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工程,均可申报。 (二)同一施工企业可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各市、州申报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详见附件1。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省优工程时,根据工程监管部门和工程地点,分别按以下程序申报: 1、受市州、县质监站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相应市州建筑业协会,由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 2、受省质安监总站直属站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由省质安监总站负责推荐。 3、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工程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民用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复印件各1份。 7、已开展优质结构评选的地区,提供优质结构证明文件1份。 8、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9、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6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并提供《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3、资料分3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4、参建单位将资料报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统一申报。 三、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协会、有关单位组织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湘建协[2013]第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按缺项处理。我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将抽查部分工程,查看其申报资料的原件,相应的推荐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被抽查工程资料的原件。 (三)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各推荐部门要坚持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协会确定的建议推荐数。 (五)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全省通报。 (六)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企业超量申报的,资料初审时将删除该企业超量申报的工程。 四、工程评选程序 申报工程经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我会受理资料、组织专家审核资料、复查现场和评审、上网公示后,均符合评选条件者,即评为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 联系人:刘沛栋 联系电话: 0731-89902859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369号融程领秀佳园1栋3单元17层1707、1708室 邮 编:410116
附件:20140113133059.doc
1、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3、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4、2013~2014年度第一批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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