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标准化管理 提高信息化水平促 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唐道明在全省建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3月8日)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建筑管理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全省建筑业发展和质量安全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等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克勤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内需、保增长一揽子计划,继续突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年”主题,严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底线,在加强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1、建筑业得到进一步重视。2009年,是省委、省政府领导考察建筑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最多的一年。3月23日,周强省长率领省直相关部门一把手,就建筑业改革发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周强省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建筑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充分发挥了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的重要作用,要求省建设厅认真分析建筑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代省政府牵头起草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文件,支持我省建筑业进一步做强做大。5月31日,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带领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省厅,专题听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去年又是出台高规格政策文件最多的一年。除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即将下发外,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省纪委等八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
2、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突出。2009年,我省建筑业积极应对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紧紧把握国家实施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机遇,逆势而上,加速发展,规模和总量进一步扩大,各项经济指标均好于上年,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年完成总产值2505亿元,同比增长18.4 %;实现增加值867.8亿元,同比增长20.7%,高出全省GDP增幅7.1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由上年的5.9%上升到 6.7 %;实现利税总额276亿元,同比增长 28 %,其中上缴税金118.89亿元,同比增长 14.8 %。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农民工大量回流的严峻形势下,我省建筑业吸纳农民工就业267万人,占全省劳务总人数的18%;创建筑劳务收入210.8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省劳务总收入的20%,对全省促就业、保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3、市场外拓形势喜人。2009年,全省建筑业外拓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外完成产值持续增加,达到648亿元。省外区域市场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在泛珠三角区域、长三角区域和环渤海区域三大既有优势市场继续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又开拓了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的西南市场,外拓产值达152亿元,占外拓总产值的23.5%,成为外拓新增长点。境外市场拓展方面,在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仍然取得小幅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0.78亿美元,同比增长2.24%。特别是湖南建工集团、中国水电八局、湖南路桥建设集团等一批老字号国有企业展现出复杂环境下拓展境外市场的能力,仅这3家企业实现境外市场营业额3.82亿美元,超过全省境外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二)严格市场监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创新了监管方式。一是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举报和受理内容、程序、处理时限、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去年共受理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举报24起,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理,社会反响良好。二是着力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大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的信息录入力度,目前全省在建项目和工程建设企业的信息录入量达到70%以上。通过信息平台的运行,逐步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以及施工、监理、检验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及执(从)业人员的基础数据库,对项目、企业和个人的基础信息逐步实施了动态监管。这一做法,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和表扬。三是加强了层级监督考核。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与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了半年一次的层级监督执法考核,并对7个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了红牌或黄牌警告。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对所辖市、县、区建立了相应的层级监督考核制度。四是开展了问责性约谈。根据层级监督考核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7个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有力地促进了市州主管部门重视和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进一步提升了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2、规范了工程造价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一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推进计价依据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和发布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全面推行清单计价方式,制定颁发了《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二是招投标活动逐步规范。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加强了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及时纠正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严肃查处了招标人、投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
3、维护了行业和谐稳定。一是发挥了劳保基金统筹调剂作用。在全国率先建成劳保基金实时监管网络,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积累调剂金使用的通知》,规范劳保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去年全省共收取劳保基金11.07亿元,拨付建筑企业劳保基金5.6亿元,从劳保基金积累调剂金拨出专款1.6亿元,支持企业补交养老保险金,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改制进程。二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工资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全省规模以上的工程项目设立农民工学校2000余所,培训农民工26万余人;制定了《2009―2012年建筑业农民工骨干培训计划》,举办了劳务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和作业队长培训班,培训农民工骨干约13100人;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对133个项目民工工资保障金进行了核查,严肃查处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宏润建设集团等25家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通报处理,将8家外省企业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三)加强督查执法,质量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全省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5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28.8%,其中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人数均仅为上年度的25%,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省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工程创优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有5项工程获鲁班奖,是获奖项目最多的一年;有50项工程获芙蓉奖,173项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1、推进了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针对一些监管薄弱环节,出台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与要求。
2、扎实开展了质量安全集中督查。省厅去年共组织开展了5次全省集中督查,重点检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管履责情况,同时抽查工程项目285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646项,责成下发停工通知24份,限期整改通知53份。根据督查情况,省厅及时向全省进行了通报,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省厅还向5个县市政府发函,要求对其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整改。面对严峻的质量安全形势,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实行了季度性督查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检查活动,组织各类检查126次,检查项目2041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18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38份,消除生产安全隐患13000多条。
3、强化了监督执法。对2009年发生的每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省厅都认真组织专人到现场调查,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各地对省厅提出的处罚意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针对全年发生的39起事故,全省共吊销了2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了48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9家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吊销了8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收回了88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大了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力度,全省公示了438家责任主体和269名责任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通过网络对外发布。通过让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付出违法成本,有力提高了市场主体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准确把握当前我省建筑业的形势
准确把握形势,对于确定今年的发展目标、思路和工作举措,推动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应当说,今年我省建筑行业发展具有不少有利因素:从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看,今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适度增长。国家继去年实施保增长、扩内需一揽子计划后,已启动的重大建设项目将继续推进完成,同时一批调结构、保民生、助“三农”的重大项目建设将计划实施,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从区域经济发展看,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经济恢复性增长势头明显,中部崛起、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正在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建设将保持快速发展,为我省建筑业企业开拓市场带来了新机遇。从我省发展形势看,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大力推进“一化三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确定了“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发展思路,决心通过大投入实现大调整、大转变、大发展。今年我省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00亿元,比上年增长25%以上,以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3 5”城市群发展的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相继上马,有利于我省建筑业企业开拓本土市场。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即将下发,将在很大程度上优化我省建筑业发展环境,建筑业发展将进一步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最近,省政府将组织召开央企湘企合作“走出去”洽谈会,着力搭建我省企业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平台。这些都将为全省建筑企业开拓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业进一步加快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从行业发展看,我省建筑业整体竞争力不强。总体上看,我省建筑业产业总体规模偏小,行业科技水平低,不能满足国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标准的严格要求,难以适应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缺乏旗舰型龙头企业,大多数建筑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不清晰,经营管理粗放,企业之间低水平恶性竞争问题突出,进入基础设施和高端技术领域的建筑企业不多。二是从监管方面看,监督执法力量薄弱、信息化监管手段滞后、监管体制不顺。具体来讲,我省质安监队伍人均监督面积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特别是少数地区平均每人监督面积达70万m2,监管力量严重不足;自去年国家取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后,多数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受编制、经费等影响,监督执法人员素质难保证、队伍难稳定。在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上,监管信息平台有待完善,借助信息平台对市场主体、监督主体行为进行动态监管考核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在监管体制上,一些地方对园区采取封闭管理,形成了监管“特区”或“盲区”。还有全省各乡镇政府大都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和专门监管人员,导致广大乡镇和农村建筑工程监管责任难以落实。三是从质量安全看,基础较为薄弱。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一些建设单位违法发包,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一些施工企业违法出让资质、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按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还不够落实,脚手架钢管和扣件质量普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起重机械关键环节管理不严、预拌混凝土和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一些项目监理单位形同虚设;部分地区质量滑坡趋势明显。特别是长沙市全面启动轨道交通工程、过江隧道工程建设后,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很大,且目前缺乏相关建设经验、监督管理经验和应急救援经验,监管压力进一步增大。这些都集中反映出质量安全基础薄弱,企业普遍未建立对自身和项目的管理标准,对项目管理失控,项目班子不到位、不到岗、不履职,加之监督不力、监管缺位,因此总体来看,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在今年和今后的工作部署中统筹考虑,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三、认真抓好今年建筑管理各项工作
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突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化,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是:超额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8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其中外拓产值突破800亿元,境外工程营业额达到10亿美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突出,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上缴税金13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利税总额达到300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270万人,实现建筑劳务收入240亿元;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5以内,年度死亡人数不超过省安委下达的64人控制指标。争创鲁班奖工程2项、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50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根据上述要求和目标,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是应对当前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着力落实市场主体和监督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要以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实现监督工作规范化为保障、完善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提升安全质量工作水平。
1、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贯彻国家相关标准为基本内容,狠抓管理行为规范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逐步推进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年”为主题,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这次会上印发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同志们认真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省厅将在下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部署;各地要督促企业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和分步整改工作,特级和一级施工企业要争取100%达标,长株潭等地区要率先启动。今年要推选50个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制定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配套文件。省厅将组织修订完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图集》等,各地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和标准化图册,为推进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这次会上印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的设定、人员配备标准、任职条件、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请大家认真提出意见。正式文件下发后,各地要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施工现场日常监督查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认真落实。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依托农民工学校,结合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素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其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和技术水平。四是强化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场责任主体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和使用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与日常的质量安全监管相结合,对不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的企业和项目,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与资质动态监管相结合,对开展标准化工作不力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增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中进行严格审查和复查;要与评优评先相结合,对开展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逐步建立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对不按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企业和项目,不得参与全省安全文明工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和省优工程、芙蓉奖工程、鲁班奖工程的评选。
2、切实推进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明确监督工作程序、标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要对监督执法机构各岗位,尤其是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履职程序、履职检查考核、履职责任追究等进行规范,形成制度文件,并严格对照实施,切实规范监督行为,积极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省质安监总站要完善监督档案内容,优化监督检查指标体系,采用表格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使检查项目更加规范化,更具操作性,确保现场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执法队伍是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监督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要把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监督队伍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当前我省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各地要对监督执法状况进行认真的反思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抓好一线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三是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各地要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与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注重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实现对监督执法人员履职监督的常态化。今年要突出对监督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考核,对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不力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大层级监督力度。按照《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考核办法》要求,省厅将继续强化层级监督和监督执法目标考核,继续开展季度性质量安全督查,通过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各地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情况。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省厅要求,扎实开展对所辖县市的层级监督考核,逐步推进县市监督工作规范化,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3、着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
一是要抓好现有平台的运行使用。各地要根据湘建建〔2010〕5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平台的运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检查和整改,抓好信息录入,加强查询和信息使用,重点查处平台反映出来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重复上岗、“一女多嫁”等情况,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对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二是要抓好平台的整合与功能扩充。目前我省的信息平台除了 “项目监管平台”和“企业及人员资信平台”外,还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质量安全隐患监管等信息系统,但这些平台不能反映项目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督的动态情况,平台之间不对接、不互通,信息不能共享。今年要着力整合,扩充现有平台功能。监督执法人员除及时核查施工主体、监理主体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及相关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情况外,应将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情况录入平台;对重大项目,除应加强监督信息录入外,还要建立向省厅的报送制度,逐步实现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的动态化。各地要把动态监督信息录入工作纳入一线监督人员的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录入时限和要求。这些信息将作为对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要逐步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目前我省少数企业已启动了对项目的信息管理和实时监控,企业对项目的控制得到强化,这是发展趋势。从今年起,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要逐步对重大项目实施实时监控管理,通过及时录入项目现场管理的有关信息,并通过远程视频手段,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现场的质量安全控制,提高企业对项目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今年,要率先在长沙地铁和过江隧道工程进行试点,运用现代化的网络及视频监控手段,实现项目、企业和监督部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控三位一体、高度联动,提高监管效能。
4、突出抓好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
一是要继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为汲取上海城“12.27”事故的沉痛教训,去年底省厅出台了《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今年各地要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6月30日前,全省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要完成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未进行备案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进行使用登记的,一律停止使用。各地要及时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使用登记和安全状况以及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名录。二是要抓好脚手架钢管和扣件管理。汲取上河国际“4.30”支模系统坍塌事故教训,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现场租赁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各地要加强脚手架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管理,制定相应办法,进一步规范周转材料租赁市场,督促租赁和使用单位建立购买、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强制报废制度;建立周转材料的入场检验检测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查验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抽样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三是要深化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去年《关于开展全省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部署,今年要开展集中整治和成效检查。通过整治,坚决打击压价竞争,重点查处监理单位转包监理业务、不按规定配备监理力量、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为,重点查处质量检测机构转包质量检测业务,出租、出借、转让资质、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等行为,提高工程监理和检验检测水平。四是要加强对突出质量问题的整治。针对近几年因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引发的质量投诉事件逐年增多的情况,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试行)》,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纠正预拌混凝土添加剂使用不当、配合比控制不严、运输管理不到位、不履行进场检验程序等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结合省厅去年组织集中督查情况,各地还要重点整治砌体工程质量差、预制构件质量不达标、钢筋超冷拉、电渣压力焊质量堪忧、混凝土构件轴线严重偏位等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1、切实理顺监管体制。
根据中央和省纪委的安排,今年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关键年,各地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力争解决好质量安全监管体制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落实城乡规模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去年发生的39起事故中有6起是城乡规模私人建房,虽然没有纳入监管范围,但安全责任还是算在建设主管部门头上。再加上目前经济发展较快,私人规模建房面积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跨度越来越大,比如娄底市“城中村”的私人建房最大的有二十几层、几万平方米,质量安全风险很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逐步将城乡私人规模建房纳入监管范畴,实行分类指导。涉及到机构和人员的,要尽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提出解决办法。省厅也正在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请求解决乡镇监管机构、经费和人员问题。二是要依法理顺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制。针对当前许多地方为开发区管理设置了一些障碍,有关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对当地政府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建筑工程监管规定的地方性政策,抓紧报告省厅。省厅将会同省监察厅就建设工程监管职责对有关市县政府进行专项督查,依法予以纠正。三是要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监管。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在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建设主管部门成立指挥部的形式组织建设的做法,处理好建设与监管的关系,着力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监管。
2、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要加大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组织抓好全省建筑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并积极支持我省骨干建筑企业申报公路交通、市政环保、轨道交通、隧道、钢结构、送变电等资质;加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管理,建立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和入湘承诺书制度,加强投标资格审查,国有投资项目必须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并考核经营条件、合同履约能力、既往建筑市场行为。对被记录一次及以上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或一年内被记录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坚决清出我省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允许入湘承揽业务;要加强资质动态监管,按每年不低于企业总数5%的比例,组织对达不到资质标准、年度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年度内被记录二次以上严重不良行为以及现场管理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对达不到相关条件的要作出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降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二是要加强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尤其是对不接受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不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三是要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打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专用托管账户,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要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备案、资格审查、评标活动监管的程序、方法和措施,确保招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招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努力实现公平、公正选择承包商的目的。四是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省厅将研究制定建筑企业出让资质、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为重点,与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等监管环节形成联动。各地要按照规定,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3、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要在积极推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建立行政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一是要继续落实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举报制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在建项目公布本地区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监督举报工作,规范核查和处理程序,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曝光,扩大监督执法的社会影响。二是要积极争取人大监督支持。我厅将会同省人大组织开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二法五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对实施情况较差的地区,将协同当地人大机关加强监督,并积极借助人大的监督作用,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三是要发挥行政监察的作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联系,定期将监督执法情况通报监察机关,并联合监察机关开展建筑市场行政效能监察,严肃追究监督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力等行为。
(三)突出政策引导,加强管理服务,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
1、加强扶持引导。
一是要落实政策措施。省厅将配合抓好《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协调落实建筑企业吸纳就业、企业改制税费优惠、国企划拨土地处置、企业授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届时各地要加强与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推介。要结合制定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分析和总结全省建筑业发展情况,开展一些对建筑业发展影响重大的前瞻性战略研究。从今年开始,要每年定期发布年度建筑业发展评估报告。继续开展“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发展论坛”活动,搭建企业学习交流平台,引导企业增强企业管理水平和品牌意识;组织开展“建筑强县、建筑之乡”、“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活动,并报省政府进行授牌,扩大行业影响,提高建筑企业家的地位。三是要加大项目支持。要着力搭建项目支持平台,省厅将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研究建立国有投资大型项目以及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优选承包商名录,优选50家省内优势骨干企业列入该名录,研究制订鼓励省内优势骨干企业参与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省内骨干企业承担大型项目建设;同时将加强对省内机场、大型站房、场馆、城市地铁、城际轨道、过江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设置潜在排斥性条款行为。对这些政策措施,各地要抓好落实,支持建筑企业承担省内项目。四是要支持企业外拓。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国内区域市场的培育。在做大现有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和西部等区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抢占中部市场,努力提高市场的占有份额,在当地形成品牌。另一方面支持拓展海外市场。要会同省商务厅组织筹办好湘企与央企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对接会,为企业牵线搭桥,促进合作,积极支持开拓境外市场,扩大劳务输出;要会同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中东建筑市场考察调研,支持开拓中东市场;积极搭建境外工程项目信息平台、境外工程承包咨询平台、企业境外工程承包协作平台、金融信贷支撑平台、境外工程承包人才培训平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平台等六大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
2、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是要引导企业增强发展后劲。要着力引导企业提高对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以质量安全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项目目标管理机制,逐步淘汰项目经理大包干模式,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控制力,使企业真正成为利润中心和责任主体,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中建五局在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品质方面,取得了成效,企业对项目的控制力得到了加强,企业竞争力得到了提升,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二是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举办非公建筑企业发展研习班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转变发展理念,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鼓励非公有制建筑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等方式,进入公路、铁路、市政、水利、港口、电力、电信、石油、机场和矿山等领域。三是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企业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推动改制,对改制企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作为住房保障对象,纳入当地廉租住房政策保障范围,解决职工困难。要利用好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的调剂职能,支持国有老建筑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力争培育实现我省建设上市公司零的突破。
3、进一步发展劳务经济。
一是要扶持劳务企业发展。推进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继续完善“长株潭劳务供需平台”,逐步建立省市两级建筑劳务供需信息平台,促进建筑劳务的有序流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村镇规模以下私人建房,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二是要加强农民工培训。继续办好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扎实实施建筑农民工骨干培训计划,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三是要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要认真落实好现有的防止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制度和政策措施,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规行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借鉴外省的经验,选择在长沙开展建筑农民工平安卡制度试点;继续落实农民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协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4、加强劳保统筹和造价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劳保统筹管理。力争出台我省劳保统筹管理的省政府规章,着力将劳保统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劳保基金收取、拨付、调剂等工作,优化劳保基金监管系统,确保劳保基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在继续抓好房建工程劳保基金收取的同时,规范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劳保基金收取工作。二是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消耗量标准,加强动态管理,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治理阴阳合同、违反计价政策和规定等问题;加强对已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工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切实落实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的实施,逐步推广监理合同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建设项目结算书备案制度;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农民工工资水平,为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5、稳步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信用评价工作对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实守信及规范责任主体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支持行业协会按照《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建设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工作,对遵章守法、诚实守信的企业公布其良好信用信息,对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公布其不良信用记录,努力营造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损的氛围。
同志们,我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认真扎实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抓好行业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要全面落实好“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推进,坚决守住党风廉政这条底线。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建筑管理各项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科学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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