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 《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湘建建〔2006〕2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为明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职责,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部分地区和单位经验,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