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建协[2010]第016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我会决定开展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优中选优的评选原则,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在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湖南省优质工程”中评选。 二、申报表中项目经理、承建单位、主参建单位等要与对应“湖南省优质工程”中的名称、数量一致,否则申报无效。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时,必须严格按照我会湘建协[2003]第004号文和湘建协[2007]00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宅工程必须是包括装修在内全部竣工的工程,要求单体住宅入住率不小于80%,住宅小区入住率不小于70%。 五、今年全省“芙蓉奖”工程评选数量不超过100个。申报遵循自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市州不定比例。 六、一个施工企业可申报芙蓉奖工程数量为4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可放宽至6个。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不得超量申报。 七、申报“芙蓉奖”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芙蓉奖需提供的资料: 1、各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6、有关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1份。 7、获“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有参建单位的提供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数据复印件1份;两家施工企业联合承包的工程,每家完成工程量的分额不得少于总量的20%,并提供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9、业主(用户)使用意见1份。 10、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6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二)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省管企业承建的外省工程直接向我会申报,申报时提供原件。 2、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 3、提交申报资料时需提供“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4、资料分三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1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八、申报工程经推荐单位初审、评选单位资料受理、资料审核公示、现场复查、专家评审、上网公示,均符合评选条件者,即评为2009年度 “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相关情况可登录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查询。 九、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于2010年10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熊 铁 余雯灿 联系电话:(0731)82251243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楼1904室邮 编:410002
附件1: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附件2: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表 附件3: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申报工程汇总表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一0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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